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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1973年 | 重点学科:3个 |
博士点:0个 | 硕士点:0个 |
隶属:河南省教育厅 | 学生人数:2万~3万人 |
电话:0396-2853111、2853178 | |
河南省驻马店市开源6号 |
黄淮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更好的招生政策及信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校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名称:黄淮学院。学校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开源大道76号(校本部);河南省驻马店市盘龙山路北段2628号(医学院校区)。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黄淮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已有54年办学历史。学校现为教育部应用技术大学改革战略研究试点院校、河南省首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首届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单位。 第六条 学校占地面积2760亩,设有18个二级学院,在招本科专业59个。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重点学科1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 第七条 我校公共外语开设的课程有英语、日语、俄语,高考外语为其他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指导。 第九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和完成学校各项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委会(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人才需求等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论证确定分专业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在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内编制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发布渠道:一是由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三是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委会(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我校遵循各省(区、市)公布的录取批次及投档原则,认可各省(区、市)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政策加分及成绩,严格执行各省(区、市)招生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投档考生需满足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对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相同专业志愿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若出现并列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志愿为院校专业组模式,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其调录到所投档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我校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除外),要求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分使用各省(区、市)统考成绩。遵循各省(区、市)投档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投档。 2.我校对体育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相同专业志愿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若出现并列分,先按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排序,如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部分省(区、市)有并列分相关要求或规定,以该省(区、市)要求或规定为准。若考生志愿为院校专业组模式,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其调录到所投档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我校在河南省体育艺术类专业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为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15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2.5。 (2)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音乐学、动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按照“考生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即综合成绩为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仅按照高考文化分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出现并列分时,按照普通类专业同分排序办法,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外省体育艺术类专业采用各省(区、市)默认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若无明确的默认投档规则,参照我校河南省投档成绩计算方法。
第六章 中外合作办学
第十七条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培养模式为: 1.报考我校软件工程专业本科项目的学生,由我校和印度迈索尔大学(University of Mysore)共同培养。学生完成规定课程,由我校为其颁发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该专业部分课程是全英语授课,高考非英语类考生应谨慎报考。迈索尔大学是印度五星级大学,有上百年办学历史。印度的软件工程技术在世界名列前茅。 2.报考我校动画专业本科项目的学生,由我校与韩国东明大学(Tongmyong University)共同培养。入校后主修语言为韩语。学生完成规定课程,由我校为其颁发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东明大学在韩国连续五年被评为“教育改革优秀大学”,拥有1600余家合作企业,就业率全国领先。
第七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八条 我校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学生救助、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等资助形式,对学生给予资助。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3档,根据困难生认定情况进行发放,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多可贷款20000元。可到校后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名学生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并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中一种,无法重复获得资助; 5.校内奖学金:学校设立有优秀学生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6.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勤工助学活动,获取相应的报酬,补贴生活、学习费用; 7.困难学生救助: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或实物救助; 8.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国家最新政策根据学费情况执行,其中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最高每年可补偿20000元,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第八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十九条 我校各专业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1.普通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年44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5000元。 2.艺术类本科学费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3.医学类本科学费标准:每生每年5500元。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收费〔2020〕88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4.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8000元。 第二十条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人间1100元/年/生,6人间850元/年/生。
第九章 学历学位
第二十一条 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准予毕业,并在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资格的本科学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黄淮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的各项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工作。对以黄淮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三条 我校招生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黄淮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 我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396—2853111 2853178 咨询热线:0396—2879088 2879098(6月10日至8月30日) 我校网址:https://www.huanghuai.edu.cn/ 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huanghuai.edu.cn/ 电子邮箱:zhaoban@huanghu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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