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 (三)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或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70%)。 (四)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及投档比例的有关规定。 (六)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普通高校招生专业(或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七)其他省份录取: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八)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对同分考生做统一规定的,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文理综合或选考科目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九)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湖州学院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十)艺术类招生录取:艺术类所有专业均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份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学校遵循各省份投档规则,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投档成绩计算规则及同分排名规则执行各省份相关规定。若考生所在省份无投档规则,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总分(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要求冲突的,以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十一)体育类招生录取: 1.体育类招生:对文化、体育术科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投档成绩计算规则及同分排名规则执行各省份相关规定。若考生所在省份无投档规则,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总分(满分折合成750分)×50%+术科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要求冲突的,以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2.体育特招生:具体计划和录取办法参见《湖州学院2025年体育专业特招生简章》。 |